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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赤水县城的慈善活动家石玉生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贵州赤水 苏林富    阅读次数:3950    发布时间:2025-10-19

 

民国34年(1945年)323日,在石玉生先生的协助下,复兴场的士绅王槐森、王宗吾、张衡甫、官月辉等十余人开会发起筹建复兴救济分院,公举王槐森、王宗吾、王应谦、王兆槐、张衡甫、王大林、官月辉、张友滋、萧崇光、官伯安、官晓南、刘德珊、许允洲等为筹备委员。并以复兴乡幅员辽阔,地瘠民贫,兼于大同、云集、丙安、大群、旺隆等乡毘连,出产既不丰富,贫民颇难谋生,以致老弱有沟壑之虞,少壮则被征召,年来生活程度日渐增高,一般贫苦更无以为生,口不能糊,病无力治,流离颠沛,实堪悯恻。呈请石玉生先生转请县政府批准建立赤水救济院复兴分院。在得到石玉生先生的支持下,县政府同意成立救济院复兴分院。10月,经过筹备,以王应谦任院长,张友滋任副院长的复兴救济分院成立。复兴救济分院设育幼所、安老残废所、施医所和工读学校,有幼童19人,孤老残疾人员45人,工读学校学生40人。经费除县政府拨付的生活补助、职工薪津外,有基金180万元,在经费短缺时,由救济分院的产业生息及捐助补充。

 

石玉生在兼任县救济院院长之职时,秉持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赋有各自的社会责任,因此,即便工作再忙,他总是积极参与县城的慈善活动和为社会服务的各种活动。民国30年(1941年)106日,东门外河街发生火灾。县政府的召集会议,发起在县城募捐,石玉生先生捐款100元。次年413日上午,县城东门外生基碥发生火灾,64家人房屋被全部烧毁,2户被烧毁一半,52家房屋被拆毁,石玉生先生与罗毅一等人组建起有33委员的东门坡生基碥火灾救济委员会,罗毅一任主席,石玉生先生任常务委员。在指定以观音堂、节孝祠作为灾民临时住所后,石玉生先生按照决定,与其他委员一次开始在县城城厢进行救灾劝募,并首先向富户劝,共募得捐款8670元,向房屋被烧毁的36户赤贫户每户发放150元,17户贫困户每户120元,6户一般贫困户每户100元,2户烧毁一半房屋的每户100元,只烧毁小部分的4户每户40元,参加救火受伤的2人每人150元。

民国31年(1942年)111日,石玉生出任赤水县地方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开始涉及地方的公益建设事业。民国32年(1943年)3月,县长何干群在县政会议上提出修建赤水中正公园,为民众创造一个休闲游玩的场所,并将公园地质拟定在县城东门外积香山至先农坛一带,认为此地树木阴翳,风景绝佳。随后,又召集石玉生先生等地方人士会议,议定公园名为河滨公园。次年,成立赤水县公园修建委员会,石玉生先生出任副主任委员。

为解决修建公园的经费,公园修建委员会召集全体委员会议,石玉生先生在会上提出利用砍办公产的杉山变卖所得来作为修建公园经费,得到全体万元的赞同。会后,石玉生先生与主任委员胡绩溪联名向县政府提出这一提议,得到县政府同意。随后,赤水县地方财委会按照县政府的训令,决定将丙安乡河工义渡产业内的杉山拨给关于修建委员会。由于伐木工人缺乏,石玉生先生前往县城对岸的合江县九支乡联系,在该乡第九保雇请伐木工,并保证去的人不会被拉壮丁,因而再次招雇到伐木工人数名前往丙安乡。313日,伐木工何可均被丙安乡保长拉去顶壮丁任务,并送往县城。14日,石玉生先生得到消息后,立即与主任委员胡绩溪联名向县政府呈述,由于修建公园只以经费无出,迄未兴工。前经属会召集委员会议,斫丙安乡河工义渡产业内杉山变价,以作建修公园经费记录在案。招雇的伐木工人是担保后从九支区来的,但其中一名工人被丙安乡的保长以壮丁抓来县城,要求县政府出面将其放出,同时,饬令丙安乡今后不要再去抓这批伐木工,以保证公园早日动工。县长何干群同意石玉生先生对人之呈请,派人到壮丁营让其将何可均放出,同时,令丙安乡要饬令各保保长,今后不得抓公园修建委员会的伐木工作壮丁。

对于县政府确定在积香山一带修建公园,石玉生先生认为这一带山势陡峻而且狭隘,没有可以挖修池塘的平缓之地,虽有古树,但风景不佳,如要在此地修建公园,必然需款甚巨,于是向公园修建委员会提出在较为平坦的县城南门地方修建公园。419日,公园修建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起来到积香山、先农坛一带实地考察,最后一致赞石玉生先生的建议。随后,石玉生先生与胡绩溪主任再次将委员会决定的意见呈报包县政府,认为积香山一带不如南门外,列出南门外,较为宏敝曲折,交通亦称便利,而就田凿地种荷,环城平治马路,沟通一气,亦易为工。同时,要求县地方财委会将南门外的公田拨给公园修建委员会作为修建赤水中正公园之用。县政府同意了这一建议,并令令饬财委会将南门外施家沟的78分公田划拨给公园修建委员会,为凿地平治球场之用。

随即,公园修建委员会绘具除公园图设计图,准备动工工修建。县政府下令从各乡镇征集民工,前往县城参加公园修建。由于南门外素为官山,四周山峦荒坟累累,县政府发出迁坟布告,要求县城民众至布告之日起,将在公园规划的道路及环城一带的坟墓十日内一律自行迁葬,逾期不迁着,由县政府为之迁移丛葬,以便公园于51日动工。

公园开工后,大量乡镇民工来到县城,石玉生先生多方协调帮助经济住宿问题,由救济院的施医、施药两所负责为民工免费治疗伤病。民国33年(1944年)11月,公园的大门、西式礼堂及涵洞修讫竣工。从民国32年(1943年)12月到民国34年(1945年)1230日止,在石玉生先生的努力下,县地方建设委员会自办双鸭子杉山一幅,砍办杉桷4971皮半,支付刀价、搬运、堆地捆水、转堆、起桷及其他费用195159.2元,零售杉桷得法币17305元与7800元,修建公园的礼堂(中正堂)用杉桷2571皮,费用64287.5元。

民国34年(1945年)11月,公园的第二期工程——体育场动工,准备以先期竣工的礼堂作为各乡镇民工的住宿地,但县政府已经将礼堂借给刚刚迁到赤水县城的大夏大学作为图书馆。为解决这一矛盾,石玉生先生亲自到文昌宫大夏大学迁校委员会,要求不要将图书开箱上架,希望理解赤水地方建设的难处,暂时以省立赤水中学附近的昭忠祠作为图书馆,以俟及体育场完工,即可将图书馆搬回公园的礼堂。经过商议,公园礼堂作为民工的临时住宅。在广大民工的努力下,体育场工程进展迅速,为鼓励民工,石玉生先生又呈请县章周世万给民工每人半斤猪肉作为奖励,周世万立即同意。很快体育场的平场工作完成,大夏大学图书馆从昭忠祠搬回关于的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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