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党员干部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干得多,发生失误的可能性也就相对多一些。对这样的干部,一定要全面评价,既肯定成绩,又诚恳指出不足,帮助他们改进提高。厘清敢干、实干、善干与不干、乱干的边界,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不干比干更得利”等问题,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激励担当作为。(6月10日《人民日报》)
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不干比干更得利”的怪现象。比如,一个单位里,某人大胆创新,争做第一个“吃螃蟹者”,但由于缺乏经验可供借鉴,最终没有成功,给本单位造成了比较大的经济损失。某人在年终评先争优被剥夺了资格,更为倒霉的是还被纪委监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这不是段子,而是发生在某单位的真实故事。
发生“不干比干更得利”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干部考核机制出现了大问题。从考核机制来说,干部考核,主要包括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在激励机制不强,或者没有激励机制的情况之下,约束机制就会起到巨大的负面作用。比如,失误了扣分,或者被处分,那么,不干的,就不会扣分,或者被处分。自然而然,不干就必定会比干更得利。比如,某个单位的年度考核办法规定:工作失误一次扣10分,工作创新一次加2分。结果是某个敢于创新的干部因为失误二次被扣20分,工作创新一次加2分,考核得分82分。这个分数位列该单位的最后一名,因为其他干部由于没有失误,基本上都是100分以上。
“不干比干更得利”,本身就是一种病态。这种反向“激励”作用相当具有杀伤力。如果这种现象长期存在的话,谁还愿意干呢?谁还愿意多干呢?毕竟,干,就可能失误。干的越多,失误就可能越多,被追责问责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如果这种怪现象长期存在,干部就会变得碌碌无为。
因此,必须向“不干比干更得利”现象说NO。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多劳者、多干者,就应该多得,而不能求全责备。因而,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为此,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让干部干得起劲,创先争优。组织部门要以重实干、敢担当作为鲜明的用人导向,让有为者必有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干部撑腰鼓劲,消除干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后顾之忧。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作为干部自己来说,就应积极发挥主人翁精神,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要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为民情怀,以无须扬鞭自奋蹄的行动自觉,尽最大努力地多干、敢干、快干。要以多干、敢干、快干为荣,以不干、虚干、干坏为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多干、敢干、快干,人人有责。因此,多干、敢干、快干不能一个人在战斗,14亿多国人都是多干、敢干、快干的参与者、践行者、贡献者,而不是旁观者。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有14亿多国人都多干、敢干、快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才能希望照进现实的镜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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