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随便干着,适应了再说”“刚来嘛,凑合点也无所谓”……类似话语,反映了部分新人干部的心态。听着平常,却需警惕。诚然,初到岗位,新环境需要熟悉,新角色需要转换,一定的适应过程必不可少。可若总怀着“过渡心态”,拿磨合期做挡箭牌,不投入、不钻研、不担责,便易陷入“温水煮青蛙”的困境。久而久之,没了锐气、失了斗志,不仅难有长进,还可能变得油滑。(5月20日《人民日报》)
“过渡心态”似乎是“大众心态”。客观地讲,“过渡心态”在不同的新人干部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仅“老油条”干部对新人干部有这种宽以待之的要求,而且新人干部也常有这种不思进取的想法和做法。久而久之,人们对“过渡心态”也就习以为常了。
但,“过渡心态”要不得。“过渡心态”容易误入“淘汰模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过渡心态”会让人丧失斗志,从而输在起跑线上。一步慢,就可能步步慢,最终可能会被淘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过渡心态”是要传染的,可能会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有一个“过渡心态”者,就可能让更多人被传染上“过渡心态”的消极因素,从而影响整个单位的士气。也就是说,于公于私,“过渡心态”都是要不得的。
因此,新人干部必须自觉杜绝“过渡心态”,远离“过渡心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新人干部要注意防微杜渐,不能有一点“过渡心态”,也不能有一时“过渡心态”无所谓的侥幸心理。
杜绝“过渡心态”需综合治理。作为单位来说,也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过渡心态”现象的发生。如有发生过,一定要杜绝使其死灰复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明纪律,把纪律挺在前头。对于“过渡心态”者,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纪法情理贯通,既抓早抓小“管住大多数”,又精准有力惩治“极少数”。发现一起,就要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向上心态”才是新人干部的正确打开方式。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新人干部决不能得过且过,决不能开启“过渡心态”模式。新人干部就要有新气象,必须积极向上,以“向上心态”的崭新姿态投入到新工作中。起好头,走好步,工作才能有进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青春就要激情燃烧!所以,新人干部要积极进取,勇于奋斗,不负青春,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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