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有训:不准大办丧事;不准伤害螳螂;不准参与赌博。
家训并不神秘,普通人家也有,比如我小姑父家正月初一禁酒,每逢这一天,即使嗜酒如命者也能自觉做到滴酒不沾,这一家训源于他们家曾有一个祖先于正月初一因饮酒从楼上摔下身亡。和小姑父家一样,我们家的家训也源于深刻的“教训”。
我们祖祖辈辈口耳相传:清朝年间,我们的祖先还算兴旺发达,有房产、有土地、有余钱,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不过,这样的“美景”却随着一位叫“姑奶”的老人去世而一去不复返。老人离世,少不了要请道士先生来超度。然而,不知是主动“作为”还是受人怂恿,抑或是逼不得已,要做“七七四十九天道场”,称为“办大斋”,周边几个寨子的人都前来“捧场”,大家每天到饭点准时入席,饭毕各自回家忙活。四十九天期限届满,家底抖落一空,所有房产、土地被卖光。安葬完“姑奶”后,一家人四处逃散,各谋生路。时逢乱世,我们这一支的祖先在逃难过程中不幸遭遇仇家,仇家纠集人马一路追杀,祖先拼命逃跑,好不容易才甩掉仇家,却因疲惫过度倒在路边的草丛里沉沉睡去……祖先正在做着美梦,朦胧中胸口被一只螳螂用满是坚硬锯齿的前肢不停抓挠,挠醒了祖先,祖先大怒,抡起手准备“收拾”这只可恶的螳螂,却猛然发现追杀者已在不远处,只好强忍住怒火又向前奔逃,因此保全性命。
“遭一蹶者得一便,经一事者长一智”,从兴旺到衰败,再到无处安身,细思极恐。导致我们家道败落的罪魁祸首便是大操大办;祖先在逃亡之路上若非螳螂“营救”,我们这支恐怕早已休矣。祖先痛定思痛,立下一家训:不准大办丧事;为感恩螳螂,又立下一家训:不准伤害螳螂。
自从发生“逃难”事件以后,祖先九死一生,流落很多地方,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栖身之地。发展到民国时期,“不测风云”又降临:有一个后辈长到十五六岁时,某天在山上放牛被人唆使参与赌钱,第一次“出手”便尝到“甜头”,于是兴高采烈回家炫耀他的“战绩”,不料当天就被狠狠“教训”了一顿,但却不知悔改,从此“上瘾”成为嗜赌如命之人。这位“赌鬼”终其一生没有建过一间像样的房子,没有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没有给自己的儿孙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于是乎,我们家又“荣获”一家训:不准参与赌博。
清代刘蓉《习惯说》云:“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订立家训,目的就是“打扫”好自家“屋子”,为子孙后代的发展做长远打算,因为家训所拥有的规范、约束和引导作用,有利于家族的传承和成员的成长。曾国藩也说:“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作为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智慧,家训正是不宜抛散的有用之物,此乃“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我们严守家训,通俗点说,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是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时至今日,我们家已坚守家训很多代、很多年,绝非“祖训由来重变更”那般,而是世代谨记、遵守。记得祖父生前曾嘱咐他死后要薄葬,祖父去世后,父亲遵照遗命,丧事从简,只简单做了个“隔夜”(一夜道场)便下葬。每遇螳螂,我们要么绕着走,要么将其安放在草丛中,绝无加害。至于赌博,父亲从不沾惹,受他影响,我们也无此“雅好”。
傅雷说:“只要是真理,是真切的教训,不管是出之于父母或朋友之口,出之于熟人生人,都得接受。”
作者简介:
何其兵,笔名南桦树,贵州安龙人,毕业于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现供职于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品散见《贵州日报》《黔西南日报》《贵州工商》及散文在线、贵州作家网、西南作家网等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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