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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需抓好“三结合”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贵州省桐梓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黄炜    阅读次数:10243    发布时间:2024-05-2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既是鼓舞人心的“任务书”,更是凝聚全党思想的 “集结号”。因此,开展高质量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学用结合,两手抓两促进,才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需抓好学习与运用的有机结合,确保学以致用,筑牢思想之基“述往思来,向史而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对于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犯罪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学习不够”。这里的学习不够很明显,就是他们当官了,只想一心跑官要官,完全忘记对党纪国法的学习。所以,要让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必须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让党员干部把党纪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作为工作上的“金钟罩”“防腐剂”,使之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对标表,涵养政治本色,从而达到学以致用之目的。因此,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不能搞“一阵风”“两张皮”,要让党员干部打破临时观念的“桎浩”,树立终身学党纪理念,才能成为党员干部工作的“矫正器”,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筑牢思想信仰之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实践中体现党员干部的价值观。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需抓好学习与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知行合一,增强其穿透力。“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的任务,而是每个共产党员一生的习惯,因为工作与学习不是矛盾的对立体,而是统一的互补关系。所以,党纪学习教育与本职工作要鱼与熊掌兼得,两者不可偏废,也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顾此失彼。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决不能放下手中的本职工作“心无旁骛”地搞党纪学习教育。要努力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人生信条从工作中扭转过来,不能让官员们只做“太平官”“墙头草”,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因此,要引导党员干部学习绝不是“交作业”的“选修课”,也不能搞形式主义,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在思想上“掸尘土”,在行动上“照镜子”,在工作上“创佳绩”,才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工作与学习“两不误,双促进”,增强教育穿透力,牢守廉洁底线,促进国家和人民幸福。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需抓好学习与案例的有机结合,确保事半功倍,忠诚干净担当。“悬衡知平,设规知圆。”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营养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以史鉴今,善于利用好以往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服务好党纪学习教育,但不能搞成“大呼隆”“一锅煮”,必须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要认真学习借鉴“以问题为导向,抓好问题整改,为民排忧解愁”的成功经验,让党纪学习教育不走或者少走弯路,取得事半功倍的社会效果。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以往学习教育中做得不好的甚至失败的地方,应该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所以,要遵循党纪案例这一“活教材”,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紧箍咒”,划清“警戒线”,才能惊醒“梦中人”。要让党规发力,也让禁令生威,就能确保学习教育起到最佳效果,从而达到入心入脑,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而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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