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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蒙蒙淡淡笑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九号    阅读次数:4164    发布时间:2013-10-05

秋日的浓霜把我冻醒,我住在二楼,很早就听见房子对面破旧建筑的滴雨声,这是前一晚还未带走的雨水,我也是在这雨声中,昨晚才轻轻入睡的。很早就起来了,我走到窗边徘徊了很大一会儿,我看不见曾经那打野果子的大山,这霜把我的眼角模糊,我能看见的仅仅是窗下已开尽的桂花树。

很早的时候起了床,家里没有其他人,父母都有事外出。我习惯性地把镜子一照——我并不喜欢梳头,因为很多人梳头时的动作都很难看。把头一直晃动再加上发丝的柔韧甩动,若发型正了,他会做他平时最常做的动作。但我必须梳头,因为在这个年代,外表胜过内心。

我的爱情是很复杂的,因为我是个多情的人。在我看来,爱情的战利品就是残缺无情与多情的结合——美好。我一直都是一个多情的人,甚至不想阻止任何一种有生命的东西谈恋爱。一次看见一对蛐蛐正在谈恋爱,它们的方式我想我可以借鉴。一只雄蛐蛐从很远的地方就开始嚎叫,更是精准地定位在雌蛐蛐身旁两个身位的绿草上。我想若中国战机能达到这么精准就不会有日本再来扰乱钓鱼岛了,而不幸的是,中国早已拥有比这更精准的定位系统了,而日本,你这是为哪般?雄蛐蛐是个很有勇气的东西,它虽然可能已是长途跋涉,但它的雄性激素一直支撑到它的表白失败。它把长长的触角慢慢伸向泥土,再慢慢假装地寻找雌性体素。突然,它像迷了路似的疯狂原地打转。雌蛐蛐似乎有察觉,却又迟疑,片刻,雄蛐蛐仍在打转,雌蛐蛐也下定了决心,快速向它跑去。雌蛐蛐用触角一直触动雄蛐蛐的身体,而动作却是时勇时弱的,它不敢很用力,雄蛐蛐就在雌蛐蛐的触动下转了两圈,它停下来,雌蛐蛐却转身要走,雄蛐蛐用触角缠住雌蛐蛐的大腿,这样大概僵持了十几秒钟,雄蛐蛐停下来,放走了雌蛐蛐。我想到了很多,雄蛐蛐是很有勇气的,它真有勇气用撒谎换来了雌蛐蛐的同情,而我不会。我在爱情里扮演的就是一个傻子,也是一个路痴,能进不能出。而在爱情世界里,我更愿意永远出不来,而这种也并非勉强,而很多人说路痴是对爱情最忠诚的人,我虽扮演路痴,却不坚定爱。

我透过房屋的玻璃看见两棵桂花树,我是很喜欢桂花的,这就有点“爱屋及乌”的感觉,我喜欢桂花树,也就喜欢上了秋天,我认为秋天是个很严肃浪漫的季节。所以谈恋爱若是选在秋天,若你再是一个略懂浪漫的人,那秋天肯定不会让你失望。而老天是个糊涂的家伙,他把我的浪漫舍去,仅仅给了我喜欢秋天的本能。所以我的爱情是失败的。而之所以说秋天严肃,也就是因为树上的叶子。秋天有一种“狼爸”的厉气。树木在秋天都得落叶,而也有违背者——松树。所以我只能看着对面山上一大片的松树感叹秋已不如当年。而我是讨厌春天的,春天是个很生机的季节,相反,我是个很能装深沉的人,深沉的性格是很适合秋天的,看着光秃秃的梧桐树丫,心有感概:啊!多么美的秋天,此时树上没有叶子,正如我的心情一片光秃。我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样一类人是受人瞧不起的人,我也就是别人瞧不起的人。不喜欢春天还有一个原因:春天不严肃不浪漫。因为我喜欢的桂花在秋天,所以春天是个很无能的季节,秋天算起来也是,这样算下来,桂花若是在春天,松树若在秋天落叶,我想我就不是一个无能的人了。

大概过了一会儿,房前迷蒙的东西已散去,太阳就出来了,太阳告诉我,早晨已经回家。

早晨过了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很快乐的,我是一个很怕活泼的人,早晨是很有朝气的时刻,朝气就让我想起活泼,所以早晨过了的日子就是深沉的日子。

早上六号来找过我,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当时她问我到底是不是喜欢秋。我说是的。说到这儿,我喜欢秋天最主要的原因也就是因为我的她叫秋。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我喜欢秋天,就是一直要记住她。六号问我,若后北突然跑到你的面前,说我很爱你,九号。你会怎么面对?我呆了。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后北是个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对我很好,我曾经也很爱她,曾经也就是在不久之前。那时后北在我心中是很美的,年龄越小,爱得就越单纯想得就越纯洁。对她的那份爱不能说爱,应是单纯的喜欢,而我又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所以每天想很多不单纯的问题,而在我看来,她是一杯纯净水,纯洁得不忍心。此时,六号又问,你真的做好选择了么?我毫不犹豫地说我已选择了秋。这样,她又问了几个问题,我几乎是很认真而迷茫的回答了她,我把她催走,我告诉她,到晚上的时候我给她确切的答案。我是个会打发时间的人,此刻我已无聊至极。我用身子靠在房门的冰箱上。我很饿。直至现在我还未吃饭,这也只能怪我太懒。冰箱上贴着“super drink”醒目的广告语。我看着这广告语,此时我真的很想这种饮料能给我能量,在表白的时候,来一瓶。——准成功的话。尽管我曾经喝到鼻血哗哗流。但我还是选择了继续使用这种不靠谱的能量。因为我想它在我表白的时候给我勇气。我靠在冰箱上,冰箱反复地做着它放热与吸热的频率,背后也感到忽冷忽热。我还是很喜欢这种感觉的,至少这种感觉能证明我还未麻木。靠了一会儿,一小男孩和一稍大的女孩出现在我眼前,我很注意了一个动作:小女孩把手中的麻辣小吃递给了小男孩,然后用手伸进塑料袋里,沾了两手指的油,然后用舌头舔着一个又一个的手指,这样反复了两次,再把手往裤子上一蹭,手算是干净了。在用留着余香的手指抚摸小男孩的脸,拭去了脸上的青泥。这个场景我想到了小时候,小时家里很穷,姐姐总是把自己存了很久的琐碎钱给我买仅有的几颗糖果。小男孩与女孩说说笑笑地走了。来往的人们都在向自己的目标走去,我仍在冰箱上靠着,希望此刻真的能麻木,让自己不要多想。熙熙攘攘的人群在我眼前晃动,几乎没有一个采光点,照不亮我的世界。片刻,一个乞丐出现在我的视野,他很悠闲的样子让我害怕,但他很聪明,他收集了很多的塑料瓶,这些东西就是他的命。倘若你给他一顿饱饭,再让他死,他或许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好。因为他早已麻木,但又看,他更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尽管他今天吃了就顾不上明天,甚至几天也未顾上,这些也都不算什么,再加上讥讽与嘲笑,或许会更让人不能忍受,对,陶渊明若在今朝,他也是这样,这不正是他所追求的超凡脱俗么?渐渐的,手中的饮料已经所剩无几,广告语在我手心握着,我也能感到一丝麻木,但又感觉一丝凉爽。

又看了一会儿,麻木已充满我的神经,留下一片喧哗。然后,太阳回到家,吃完饭,再来。

 

此时已经有些凉意,天边很红的晚霞,若我是一个诗人,我想我能灵感大发。可我是一常人,所以只好乘着晚霞走向学校。

我知道秋很早就来到学校,我也看见了。我走到教室,现在还没有几个人,墙边的秋显得格外亮眼,不能说很鲜艳,却很朴素很干净。我是个花心的人,直至现在,大约我欣赏或喜欢的女孩子就有十几个,所以更谈不上谁是我的初恋了,因为我也不记得了。但我动真格的却只有三个,秋和后北就在其中,我想我已很成熟,在我看来,秋是个很成熟的女孩,而她却犯了所有女孩都会犯的错误——做好别人的伴娘,却忘记自己是新娘。我喜欢看着她和她的姐妹们一起谈论别人爱情的样子,有些天真,有些好笑。而距离产生美,对,因为秋是在最后一桌,而我在第二桌。秋不高,我高。这种不科学的位置法值得所有老师借鉴——这样更能阻断爱情的生长。所以我就不能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秋的后面默默地看着秋。而面临紧张的学业,她从未找我说话,全是我一人自作多情的去找她,从早到晚,几乎有她的地方都能有我。秋的成熟中带了很大一部分任性,我一直对她扮演着好男人的形象,也有些牵强。秋最让人摸不透的就是她的脾气,她可以前一秒生气后一秒高兴。在别人口中,秋是个很体贴、懂事的女孩子。她几乎同时具备所有好女人所该具备的一切,当然,这些我都能看见。老天对人是不公平的,美貌本不能与智慧并存,而她似乎突破了这个原则。老天对我是很公平的,美貌与智慧同时并失。我也没有一丝惋惜,只是痛骂了很多次。

在我眼中,秋就是一杯奶茶——千变万化。这也是女孩们几乎不可能拥有的本领,而她依然拥有。一杯奶茶里面是混合物,混合美好与智慧,却让人心疼。

喜欢一个人就是感觉,对秋也一样。我对她说了今早六号来找我的事,她的任性又体现出来——她固执地说我喜欢她就只是选择。其实爱情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吵吵闹闹。

即使老天舍去我的浪漫,我也不会认输。其实在我的爱情里,我很爱她,她不爱。断断续续的思维,我的旁边没有别人,我坐在教室的最墙角,旁边的旁边是秋,六号正对着我,后北的座位是空的,我的也是空的,此时天边又呈现夕阳。因为这已是第二天寄托我的思念。我的眼前已不存在什么雾水或浓霜,眼前的视线已模糊,眼睛也有些疲倦,吹来的秋风毫无保留地侵蚀我的脸庞,我昏睡过去。

再次提笔,致谢我的爱。我的世界没有停留回忆。

这样,落笔。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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